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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鬼”作乱,担保公司损失上千万元
  看到购车“零首付”的广告,你心动过吗?是不是觉得成为有车一族不是什么难事了?但有家担保公司因为员工通过“零首付”骗贷损失上千万元。
  近日,平湖警方侦破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亿余元的特大骗取贷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个。
  贷款申请人竟然从没还过贷款
  2017年5月22日,40岁左右的张某(化名)匆匆走进平湖市公安局报警:“警察同志,我公司因为员工合谋骗贷损失了上千万元!”
  接待民警大吃一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据张某说,她是桐乡某担保公司老板,2017年2月,在核查公司业务时,发现业务员卢某经办的几笔购车担保贷款出现了逾期未还的情况,按照公司流程,张某联系了贷款申请人蒋某,但蒋某表示原本打算购车,后因资金短缺实际并没有购车,也没有还过贷款。
  张某查看贷款所用的资料,发现购车发票、保险单不仅价格虚高,竟都是假的。这么重要的资料怎么会没有审核就能贷款?除非是审核人有问题。张某查看了卢某经办的所有业务,发现公司担保贷款的180余辆车的贷款业务资料有异,累计贷款金额高达7000多万元。
  
  担保公司员工与外人合谋骗贷
  鉴于案情重大,平湖警方立刻派遣精干警力,奔赴嘉善、杭州、宁波等地调取银行流水、车辆登记情况等相关证据。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先后于2017年11月24日、11月28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卢某、詹某,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张某介绍,一般的购车贷款需三个主要参与人,贷款申请人、担保公司业务员、汽车经销商。但是在此案中,汽车经销商与担保公司业务员之间又多了一个贷款中介人詹某。贷款申请人蒋某将个人资料交给詹某、卢某后,就脱离了这个贷款链条。
  詹某与卢某串通后,着手骗贷中最重要的一步——伪造购车发票、保险单据。
  詹某为了实现购车“零首付”骗贷,注册成立了汽车销售公司,利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未与税务部门核实发票金额的漏洞,通过自己的公司高开购车发票,并在开票后直接作废,而担保公司业务员卢某早已和詹某串通,审核发票就成了一种形式。至此,“高开发票”变成“真发票”提供给银行作为贷款依据。
  此外,据卢某和詹某交代,卢某在担任张某公司业务员期间收受詹某每辆车贷款金额1%的返点,而其利用职务之便为詹某办理了“零首付”的购车贷款。2016年底,卢某从张某公司离职并到詹某公司担任业务员,伙同詹某共同实施“零首付”骗贷,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也就是说,两人在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合谋骗取银行贷款累计1亿余元。
  警方经侦查发现,宁波某汽车经销商王某也参与了“零首付”骗贷。2018年2月7日,警方抓获王某,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据王某交代,2016年9月,公司接待了要求“零首付”贷款购车的客户蒋某,蒋某从事采矿生意,由于王某不懂办理“零首付”贷款购车流程,于是找来4个月前认识的好友——同为汽车经销商的詹某,詹某表示可以办理“零首付”购车。
  后蒋某提出想要购买15辆车,但在实际贷款过程中由于资金紧张就放弃了贷款。而此时的王某资金紧张,就在原来蒋某提供的贷款资料基础上通过自己公司高开了发票,并提供了15辆自己公司未销售货车的车辆登记证给詹某,詹某、卢某从银行取得了600多万元贷款。王某取得贷款后将资金用于公司周转,起初每月按时还贷,但三个月后其无力归还。因担保公司与银行间有担保协议,故由担保公司代偿了部分贷款,而担保公司发现蒋某逾期未还款,联系蒋某后发现了猫腻。
  犯罪嫌疑人詹某、卢某、王某的行为涉嫌骗取贷款罪。
  据办案民警介绍,相关银行已经采取措施堵上了购车贷款审核环节的漏洞。
  办案民警介绍,“零首付”购车对消费者来说并不实惠,没有免费的午餐,有些经销商以“零首付”吸引顾客,实际上提高车价,且利息高,还要支付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车主的还贷压力还是很大的。所以消费者要货比三家,了解真实的车价,以免被“零首付”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