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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一届七次 常务理事会关于通过2018年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的决议

  

  2018年8月10日,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一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在浙江省公安厅庆华饭店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盛惠秘书长代表协会所作的2018年上半年财务收支的报告,决定通过这个报告。

   附:2018年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

  2018年8月10日

  

  

  

  

  

  

  

  

  附件:

  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务收支的报告

  

根据协会《章程》和《协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现将2018年上半年(截止2018630日)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收入情况

截止630日,会费缴纳收入115万元,利息收入0.305331万元;加上历年结余合计XXX万元。

二、2018年支出情况 

 截止630日,共计支出64.063万元。具体明细是:

 

  (一).业务活动成本费用51.8043万元

1、会议费用4.7643万元。召开常务理事会、理事全会以及举办刑事风险防范讲座的费用;

2、防范宣传教育费用14.56万元。包括向浙江法制报社采购定制的大学生犯罪宣传警示二个版面及小册子印制费、“5.15”防范宣传进校园,以及采购宣传推介协会的无纺布广告袋及新年台历等费用;

3、支付上年度会刊、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稿费2.5元。

4、支付衢州工作站去年底开展的经济犯罪防范宣传教育文艺演出费9.98万元(在协会制度规定的核算范围)。

5、采购今日头条浙江经侦预警宣传平台暨协会官方头条号年度费用20万元。

(二)管理费用12.2587万元

1、上年度日常办公费用0.1873万元。包括工作人员差旅费、邮电费、电脑维修费、银行工本费等;

2、上年度办公用房租金6.75万元。歌德商务楼6个月的租金费用;

3、聘用工作人员薪酬费用5.3214万元。共有3名聘用人员(其中衢州工作站1名),包括工资与社会保障费、福利费、五险一金、伙食补贴等。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会费应收未收情况

截止到2017年底,因明确要求退会、二年未缴纳会费作自动弃会的共有39家,故2018年该缴纳会费的实际应有157家。至6月底,尚有部分会员未缴纳会费,秘书处将尽其所能通知催促,做到应收尽收。 

(二)应付未付情况

1、协会门户网站外包浙江法制报社,该付2018年度维护费用19.8万元未付;

2浙江经侦微信公众号外包都市快报维护费用、稿酬费,议价年度20万元未付;

3、开设浙江经侦防范大讲堂并已首期开播,该支付直播公司相关服务费用未付。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